近期以来,故城县公安交警大队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载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连续查处多名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驾驶人,有力的净化了道路通行环境。
2019年7月26日6时40分许,执勤民警在衡德交通安全检查站对由东向西行驶的出租车(鲁N**693)驾驶人用酒精仪排查时,排查仪瞬间爆闪,提示驾驶人有酒驾嫌疑,遂民警示意其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测,经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检测,结果为24.5mg/100ml,驾驶人杨某辉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驾驶人杨某新对自己被检测出酒驾一副出乎预料的模样,因为自己有每日晚饭喝酒的习惯,第二天一般八点多出车,也被检查过两次,从没有被查出酒驾,侥幸的认为自己“隔夜酒”没事。但后经仔细回想,昨晚自己喝了四两多52度白酒,比平时多点,再是今天出车早,6点就出来了,休息时间短,自我感觉没事了,就没拿“隔夜酒”当回事,不料仍被交警检测出酒驾。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杨某新作出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杨某新因不拿“隔夜酒”当回事丢了“饭碗”可谓教训深刻,作为营运驾驶人来讲,有每晚饮酒的陋习实属不应该。常言道: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自己坦言:现在非常后悔,但说什么也晚了,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