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广西一男子穿拖鞋开车被处罚后,在朋友圈公开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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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然成为当下很多人的一种生活日常

但是,在自己的朋友圈

就能无所顾忌了吗?

横县一男子在朋友圈里“过了一把嘴瘾”

却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2019年8月3日晚,广西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云表中队组织警力在209国道云表执法服务站设立执勤点开展周末夜查统一行动。

当晚20时30分许,男子莫某范驾驶一辆号牌为桂AJ***D的小车途经执勤点时被民警拦停进行检查。经查,莫某范存在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随即依法对莫某开具处罚单据,作出了驾驶证计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在处罚现场,莫某范对处罚并没有表示有异议,在处罚单据上签字后便离开了现场。但是仅在莫某范被处罚后半个小时,就有群众向云表中队民警举报:莫某范在其私人朋友圈发布侮辱民警的文字,并配上了民警现场执法的图片及视频。

为维护人民警察合法权益,在接到群众举报后,横县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调集相关警力对 “莫某范朋友圈辱骂民警”这一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并第一时间向案件管辖的横县公安局云表派出所报案。

经警方调查取证,莫某范对在微信朋友圈公开辱警事实供认不讳,承认自己因为违法被处罚产生了不良情绪,为发泄自己的情绪而在朋友圈发布辱骂民警的信息。

目前,莫某范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横县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若对民警执法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表达合理的利益诉求,对于随意辱骂、诋毁民警正当执法的,公安机关将采取“零容忍”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警察执法权威。

| 来源:南宁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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