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一女子因抢夺大巴司机方向盘被判刑

冯某抢夺司机方向盘时的场景。(车载视频截图)

近日,恩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一宗乘客抢夺司机方向盘的案件,涉事女乘客因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事发在今年4月15日11时许,女子冯某在珠海市拱北客运站购票乘车返回恩平市,因客车延迟发车,而与客运站工作人员发生争吵。民警到场劝导后,客车于14时许发车。当天下午17时许,客车途经恩平市沙湖镇某村路段时,冯某再次因延迟发车与乘务员发生争吵。

办案民警沈警官回忆说:“因为当时上一班车没开,跟下一班车一起走,所以她有很大意见,于是冲到车头用手摇动方向盘。后来司机紧急刹车停在路边,马上报警,我们接到指令去到现场,当时那个女的还在大吵大闹。我们警告她,但她都不听,我们就把她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律师刘铭仪说:“法院认为,冯某无视国家法律规定,抢夺方向盘,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终法院判处结果是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执行。”

自去年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发生后,国内仍频频曝出乘客抢夺司机方向盘的事件,所幸这些事件都未酿成大事故,但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并得到法律的制裁。

今年以来各地发生的抢夺方向盘事件:

今年4月,云南某男子抢夺公交车方向盘,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今年5月,湖南怀化某女子因司机拒绝停车让孩子小便,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并殴打司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今年5月,哈尔滨男子吕某殴打公交司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今年6月,上海某女子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取消落户资格。

对此,律师刘铭仪呼吁,大家遇事不要冲动,要将安全意识放在第一位,多换位思考,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和法规。

(江门台记者温文悦 编辑丁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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