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女子报警“被强奸”,结果……

8月24日晚,临安区公安分局玲珑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有一女子被强奸了,当警方赶到现场时,结果却让人出乎意料。

接警后,玲珑派出所值班民警俞周耀立即赶往现场,询问现场工作人员,发现报案女子已离开,民警根据工作人员所指方向寻找,终于在路边找到了报警女子,情况不明,民警马上上前询问情况。

见民警急匆匆赶来,女子抬头看了一眼,漫不经心地玩着手机,说了句:“是他强奸了我,现在我决定不告他了,你们走吧。”

女子衣着穿戴整齐,神色平静,满身酒气,并不像被侵犯了的样子,民警向其了解情况,女子支支吾吾,并不正面回答民警的提问,只顾着自己玩着手机。民警察觉这事可能另有隐情。在反复询问下,女子才说出自己脑子发热报了假警,没有发生强奸的事,而报假警的原因更是让人匪夷所思。

经调查,该女子姓陈,今年35岁,江西人,与同事姜某是情侣关系。8月23日,两人一起到临安见客户,当晚在酒店开了一间房,应酬结束后回到酒店,两人因对于晚餐的花销意见不同,发生了争吵。陈某一气之下收拾行李离开了酒店,离开前陈某向酒店索要发票,但因房间还未退,酒店工作人员无法为陈某开具发票。陈某越想越气,脑子一热就报警称男友姜某强奸了她。

但是陈某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拒不配合调查,一味地向民警诉说自己心中的委屈。本是一场闹剧,却报了假警,民警将陈某传唤到派出所,她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8月25日,陈某被临安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不要做出滋扰、恶意骚扰110或报假警的违法行为,让有限的警务资源真正用到实处,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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