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老赖”拖欠近3万元房租

手上有多余的房产租出去赚点外快,本是一件挺好的事儿,但吴先生却因为老赖租客而头疼不已,原来租客冯某不仅拖欠了房租和水电煤费用,就连法院的强制执行也“玩消失”……到底是怎么回事,请往下看↓

案情简介

2017年5月,吴先生通过中介介绍,把仙霞西路空置的一套房屋以每月6500元的租金租给冯某,并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起初,冯某也像普通租客一样按时缴纳房租,但三个月过去了,冯某开始以莫须有的理由搪塞吴先生,并且拒不缴纳房租及其他费用。

由于在签订合同时,吴先生将家门钥匙都给了冯某,因此自己也无法进入房屋,委托中介公司催促其交租也没有结果。一年租赁合同到期后,冯某拒不退房。无奈之下,吴先生向长宁法院起诉租客。据计算,冯某拖欠的房租及其他费用共计为25567.6元。

强制执行

2019年3月6日,长宁法院向被执行人冯某发出(2019)沪0105执1313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2019年6月7日前迁出房屋,冯某并未履行被执行人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2019年8月16日早上9点,长宁法院依法上门对冯某进行强制执行。

在法院、公证、公安等相关人员共同的见证下,法官在房门前宣读搜查令,确认屋内无人后,指令锁匠对房门进行了开锁工作。

强制破门之后发现,房内遍地都是租客冯某的个人物品,衣物散落一地,桌子上摆满了杂物。

相关人员对房内物品进行了筛查,确认无现金及其他财物后,由房东吴先生对物品进行打包并保留。

从房屋出租到房屋收回两年有余,吴先生心情也因为这件事十分烦闷。经过强制执行拿回房屋后,吴先生心里的一块大石头也终于可以落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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