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溪湖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大力开展了酒驾毒驾集中整治行动。当日早7时35分溪湖交警大队查处了一名女性驾驶人饮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中,溪湖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在柳彩线路段设置执勤点,充分利用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以及移动警务终端等执法装备,严格规范检查过往车辆,坚决查处一起,处罚一起,形成集中整治酒驾醉驾的高压严打态势。
7时35分,一辆灰色的丰田牌轿车从柳塘经柳彩线往彩北方向行驶,行至交警执勤点时,民警堵停进行检查,这时摇下车窗的是一位女司机而且车内有酒味,民警对其依法进行检查,女司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0mg/100ml ,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进一步询问,家住彩屯的这名女司机铁女士称她昨晚喝了几瓶啤酒,喝到半夜,今早抱着侥幸的心理以为没事,就正常开车送孩子去溪湖上学,因溪湖滨河北路修路,送完孩子开车经柳彩线返程途中被交警拦下。而因酒后驾车,铁某将受到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据执勤民警介绍,尽管现在大多数驾驶员都深知酒驾的危害性,但仍有一部分人存在“我车技高,不会发生事故”“离家比较近”等侥幸心理而酒后驾车。而且在以往的查处中,绝大多数都是男性驾驶员,查处的女性驾驶员酒驾的情况特别少。
下一步,溪湖交警大队也将重点加大对女性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坚决杜绝酒驾醉酒等违法行为,确保出行安全。
(二三里编辑 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