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交通918
中秋节,思团圆,在外务工人员无法赶回老家,只能趁着假期与同在一个城市打拼的亲人相聚。9月13日下午,在浙江台州温岭从事外卖工作的河南小伙张某与叔叔一起赶往椒江,因为张某的哥哥在椒江某工地打工,三人相约中秋节聚聚。
虽然都在台州上班,但大家工作都比较忙,平时也不容易见到。买点酒,购几个小菜,三人聚在一起拉起了家常,其乐融融。张某三个月前买了一辆二手车打算练练手,年底就要结婚了,到那时购买一辆新车。想到这些,虽然远在异乡辛苦打拼,但张某心理美滋滋的。

几杯白酒下肚,天色已渐晚,张某和叔叔也要赶回温岭了。“叔叔喝得比较多,我只喝一点,那就由我开车回去吧。”短暂的相聚之后,张某与哥哥道别。
20时40分许,张某驾驶的白色越野车准备从G1523甬莞高速路桥收费站上高速,被正在进行酒驾整治的台州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36mg/100ml,达到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张某将面临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虽然张某不知道醉驾会被判处多久的拘役,但始终担心影响婚期。“我还能不能开车?”张某迫不及待地询问民警。当得知驾驶证将被依法吊销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资格时,张某越发忐忑:“驾驶证没了,新车还买来干嘛?这婚还能结吗?”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高速交警提醒,节假日亲友相聚,饮酒助兴本无可厚非,但应当牢记“喝酒不开车”的忠告,切不可有侥幸心理,否则不但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发生意外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