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吗?我家有枚手榴弹!”

来源:杭州交通918

近日,广西南宁横县新福镇派出所民警接到村民林先生的报警,称他在老房子中发现有一箱弹药,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经民警现场清点,总计子弹150发,手榴弹1枚, 弹夹两个。林先生告诉民警,这间老房子是他堂叔生前居住的。堂叔过世5年后,他打算将房子翻新,没想到在清理旧物时发现了这箱弹药。

据林先生介绍,他们村在抗日时期发生过战争,这些弹药看起来有点生锈了, 应该就是那个时候留下来的,但是他的堂叔生前从来没和他提过这回事。

民警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之后,将这些子弹、弹夹和手榴弹移都转运到横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妥善保存处理。

民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发现家中如果藏有枪支、弹药的,应主动上交警方,以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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