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乘飞机出门才发现自己被“限高”

晨报融媒体讯(崔晓翕 记者 李静平) 最近,老王碰到了一件闹心的事,本来要坐飞机出门,却发现飞机坐不了,一问才得知,自己被法院“限高了”。

原来,老姜与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担保人有老沈和老王两人的签名。后来,因老姜无力给付租金及违约金,该公司将老姜、老沈、老王三人诉至穆棱市人民法院。在送达诉讼材料时,因与三人无法取得联系、又没有送达地址,无奈,法官对三人进行了公告送达。庭审时,三名被告均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判决生效后,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依法对老王的账户进行了冻结,并限制其高消费。

因为出门坐不了飞机,老王这才发现自己被“限高”了。于是,他向穆棱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称判决中作为主要证据的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签名和手印均不是本人所签及捺印,该公司的诉讼请求与其无关,申请法院撤销判决,驳回该公司对本人的起诉。

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法官直接联系到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要求拿回证据进行再次鉴定,但遭到该公司拒绝。法官多方打听,终于与该公司北京总部及原告律师取得了联系,经过再三沟通后,该公司终于同意将证据原件寄至穆棱市法院。在收到证据原件后,法官第一时间启动了司法鉴定程序。经过鉴定,终于确定了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签名和捺印均不是老王所为。穆棱市人民法院据此依法作出判决,撤销原判决第一项中老王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部分。事情经历了360度的大反转,老王喜出望外,没想到这么快就给自己讨回了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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