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一男子在抖音上辱骂村主任!被行政拘留!

9月16日,稷峰派出所在工作中查处一起侮辱他人案。

经查,违法嫌疑人孙某(男,31岁,稷峰镇孙家城村人)在稷山县委县政府开展“两区三线”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大行动中,因不配合拆除工作与西街村村委副主任唐某发生言语争执,并在其抖音上发布辱骂唐某的视频,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目前,违法嫌疑人孙某已被行政拘留。

民警提示:在网络上辱骂他人行为是侵犯公民的名誉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运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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