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寻衅滋事
开设赌场、敲诈勒索
犯罪致 1 人死亡,8 人轻伤
衡阳市这一黑社会组织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昨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李余等 27 名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和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27 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11 年以来,被告人李余纠集其组织成员在衡阳市区及周边县区的各大赌场和牌馆内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并采取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手段攫取巨额利益。
该组织为了使其非法放贷活动顺利进行,获取更多的非法利益,有组织地实施了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 19 起以暴力、威胁或其它手段的犯罪,共导致 1 人死亡,8 人轻伤、多人轻微伤,多名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严重破坏了本市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法院审理认为,李余等 27 名被告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予以严惩。综合 27 名被告人各自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以及在黑社会组织内所起的作用,石鼓区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被告人亲友及社会各界近 100 人参加了旁听。
来源:掌上衡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