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江公安分局通过深入开展破“小案”专项行动,共侦破盗窃、诈骗等刑事案件“小案”475宗,破案数同比上升4.39%,其中侦破盗窃电动自行车案52宗,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019年10月12日上午7时许,黄江镇田心村南门南巷某出租屋发生一起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案件发生在早高峰时间,员工上班、学生上学,嫌疑人毫不避讳该出租屋装有门禁、监控等技防设施,趁租客出门之际,趁机窜入出租屋猖狂作案,且盗窃电动自行车手法娴熟,一系列的作案特点引起了警情首接人——黄江公安分局梅塘派出所田心警务室民警王耀的高度警觉。回想起辖区今年6月中旬曾经发生的同类案件,王耀迅速将情况通过派出所上报分局。
10月12日上午,分局刑侦大队成立专案组介入侦查,民警通过调取的大量涉案视频综合研判,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之后,专案组马不停蹄,循线追踪,在目标区域部署便衣警力开展侦查搜捕和蹲守伏击,于10月12日下午成功在黄江镇黄牛埔村某出租屋将犯罪嫌疑人韩某(男,36岁)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韩某对盗窃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初步核实在黄江镇田心、新市、北岸等地实施盗窃电动自行车和普通自行车作案12起。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专案组仍在进一步审理深挖中。
案发生后,该栋出租屋的经营者曾向黄江公安民警表达了这样的疑虑:为什么我的出租屋安装了门禁,又装了监控,小偷仍旧偏偏要在我这里偷?以下是民警从落网的犯罪嫌疑人那里得到的答案:
一、早高峰时间,大家上班、上学等外出普遍比较匆忙,警惕性降低,是趁机混入出租屋的最佳时机。
二、该出租屋虽然安装了门禁,但很轻易就能混入其内,一楼铁门关上后形成的封闭环境,无形之中提供了更加隐蔽的作案环境。
三、该出租屋虽然已经具备门禁、监控作为技防措施,铁门作为物防措施,但案发当时显然没有人防措施(例如有人看守或者邻里守望)作为有效补充,租客本身也缺乏应有的警觉性。
因此,民警建议类似的出租屋业主或经营者,大家可以将出租屋技防、物防等措施作为管好出租屋的最佳补充,但千万不要忽视了人防在出租屋管理中发挥的至关重要的作用。
(来源:平安黄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