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馅饼?毛坯房合同却拿到精装房?业主瞬间被“砸晕”!

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已经成为了不少人的愿望,甚至是梦想!对于现在大多数的年轻人而言,与日俱增的房价和与房价相当不匹配的工资成为了他们心中的痛楚,尤其是对于一些在一线城市的小伙子,小姑娘们!心怀梦想,到头来却不值一平米!在蜗居的时候,可能想的是宽敞明亮的大窗户,可能怀着的是无法实现的梦想吧!最近呢,我们就接到了一位女士的求助,说自己的房子已经落成了,但自己却迟迟无法拿到手里,这是咋了呢?我们一起去看看。

“全部人拿到的都是毛坯房,就我们家开放商把房子精装了交给我们。”李女士说道,这不是好事吗?求助什么呢?这还要从去年买房的时候说起!

据李女士的家人介绍,在去年6月份的时候,他们在丽都名邸买了一套房子,到今年6月30号就该交房了,可等他来这边收房的时候却傻眼了!

“因为他们把这个房子已经装修成样板间了,现在需要收取样板间的费用,1000块钱一平米才给我们交房,我们现在完全不同意,当时签订的合同是毛坯房的合同,而且现在装修的破破烂烂的,到处漏水,质量太差了,现在我们根本不需要它的装修,但是现在开发商说了,不交这个装修费用,就不给我们交房,我觉得太不合理了!”李女士的家人向我们说道。

并且从双方签订的合同上,我们并没有看到样板间的一些相关约定,同时我们在合同里面发现,上面明确规定了“出卖人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受人!”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到了售楼部了解下情况。

我们见到负责人的时候,负责人甩手就要走,并抛下一句“不管是谁都一样!”这让我们有点摸不着头脑!

随后来了一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当时买房的时候,这个样板间已经做好了,当时买了这个房子,签的是毛坯房的购房合同,另外公司还有个文件,装修这一块是两个合同的分开,但是这些都是口头的,并没有签订纸质合同!

这时候,刚才的负责人也出来了,负责人:当时她也明确这个是我们带装修卖给她的,但是她就一直拒绝给我们签装修合同,然后我们就一直拖到了现在!

不管怎么说,当时都没有签订合同,现在都是空口无凭!

负责人:我们的流程没有问题啊,我们肯定是先把这个毛坯房卖给她,再把这个装修合同给签了!

但李女士并不这么认为,李女士:你们这个装修房应该是按你的装修和房子一块去卖的,为啥你们要分开呢?你这个1000块钱一平米,你现在去看看那里面值这个1000吗?地暖是漏着的,窗户是坏的,表面上问题都那么多,这谁能住进去呢?除非是猪!李女士非常愤怒!

负责人:不相信质量的话,我们有相关的质量部门!

随后就这件事,我们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目前双方的争议应该以合同为依据,既然双方没有签订关于装修的合同,那么开发商无权要求支付所谓的装修费用!随后我们也求助了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会积极协调,尽量圆满解决这件事情!

在这里呢,我们还是要提醒所有人,不管是说了什么或者约定了什么,一定要落实在纸上,保留一个证据,否则到时候仅凭一张嘴真的是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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