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驾车逃窜强行冲卡,民警果断开枪……现场搜获约3公斤疑似冰毒

注意

以下画面并不是电影场景

是民警抓捕毒贩的惊险瞬间

10月9日19时许

揭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与普宁市、惠来县公安局

在普宁高埔高速口开展联合缉毒行动

抓捕过程中

由于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意识极强

竟然强行冲卡企图逃避警方抓捕……

在警方车辆围堵的情况下

犯罪嫌疑人仍然负隅顽抗

冲撞多辆警用车辆

被撞毁的警用车辆

随后

嫌疑车辆撞上路过的货车

车辆损坏无法动弹

嫌疑人又试图弃车逃跑

办案民警鸣枪示警

嫌疑人仍疯狂逃窜

民警果断开枪

击伤嫌疑人右腿并将其制服

民警现场查扣涉案车辆1部

并从车上搜获疑似冰毒约3公斤

缴获毒品及其它证物

缴获毒品

随后,经深挖扩线

办案民警又在普宁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名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记三等功

10月10日下午,揭阳副市长、公安局长马儒生率队到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对“10·9”专案组成功抓获贩毒犯罪嫌疑人表示祝贺,并向奋战在一线的参战民警表示慰问,宣布给予英勇机智、果断出手抓获冲卡拒捕嫌疑人的民警记个人三等功。

相信不少人看完上面的新闻

头脑中一定会出现两个疑问

01

在什么情况下警察被允许可以开枪?

Q:警察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条的规定,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所以厅哥提醒大家

面对警察叔叔的依法检查

任何人一定要依法配合

02

对于案中强行冲卡的涉毒犯罪嫌疑人

法院将会怎么处置?

Q:贩卖、运输毒品怎么判刑?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最高可判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由此可见

毒品犯罪的量刑主要依据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毒品数量

当然

无论最后的量刑结果如何

我们都应该知道

只要是涉毒犯罪

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来源:平安南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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