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以下画面并不是电影场景
是民警抓捕毒贩的惊险瞬间
10月9日19时许
揭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与普宁市、惠来县公安局
在普宁高埔高速口开展联合缉毒行动
抓捕过程中
由于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意识极强
竟然强行冲卡企图逃避警方抓捕……
在警方车辆围堵的情况下
犯罪嫌疑人仍然负隅顽抗
冲撞多辆警用车辆
被撞毁的警用车辆
随后
嫌疑车辆撞上路过的货车
车辆损坏无法动弹
嫌疑人又试图弃车逃跑
办案民警鸣枪示警
嫌疑人仍疯狂逃窜
民警果断开枪
击伤嫌疑人右腿并将其制服
民警现场查扣涉案车辆1部
并从车上搜获疑似冰毒约3公斤
缴获毒品及其它证物
缴获毒品
随后,经深挖扩线
办案民警又在普宁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名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记三等功
10月10日下午,揭阳副市长、公安局长马儒生率队到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对“10·9”专案组成功抓获贩毒犯罪嫌疑人表示祝贺,并向奋战在一线的参战民警表示慰问,宣布给予英勇机智、果断出手抓获冲卡拒捕嫌疑人的民警记个人三等功。
相信不少人看完上面的新闻
头脑中一定会出现两个疑问
01
在什么情况下警察被允许可以开枪?
Q:警察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条的规定,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所以厅哥提醒大家
面对警察叔叔的依法检查
任何人一定要依法配合
02
对于案中强行冲卡的涉毒犯罪嫌疑人
法院将会怎么处置?
Q:贩卖、运输毒品怎么判刑?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最高可判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由此可见
毒品犯罪的量刑主要依据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毒品数量
当然
无论最后的量刑结果如何
我们都应该知道
只要是涉毒犯罪
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来源:平安南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