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价格标签和实际付款金额不符,引发的消费纠纷不在少数,这也为商家经营提了个醒。
7 月 29 日上午,家住观山湖区世纪城的王先生在他家附近的一家超市购物,付完钱离开后,他发现价格有问题。
7 月 29 号上午,王先生在这家宾隆超市买了总共 90 多块钱的东西。其中包括 40 多块钱的排骨,而问题,正是出在这袋排骨上。
王先生:我一看这里,它上面标的,现在看都还看得清楚,现在是 2.56 公斤,相当于这一包,这一点就有五斤多。
记者注意到,王先生买的这一袋排骨显然是没有五斤重的。而且在王先生的记忆里,超市排骨的标价是 20 多元一斤。但在小票显示的却是每斤 8 块多。发觉不对劲之后,王先生返回了超市想讨个说法。超市工作人员承认,排骨确实是小票出错,并且找到了正确的小票,这张小票显示,王先生购买的排骨应该是一斤二两,价格 26 块多。
王先生 : 我到服务台,服务台有人接待,他就给我说要不然这个肉我们拿上去给你退了,或者就是说补你差价。我说就这样子了吗?他说就这样子了,还要干什么吗?
对于超市这样的态度,王先生有些不能接受,他要求得到赔偿。
王先生:要求商家出来,坦坦荡荡的认错挨打,把事情给我解决,你用消费法也行,你用什么方法都行,反正态度一定要好。他们现在是态度的问题。
随后记者找到了这家宾隆超市肉市负责人林师傅了解情况。林师傅介绍,一袋排骨出现两个价格确实是他们营业员疏忽导致的。
宾隆超市肉市负责人林师傅:他以来我就给他说不好意思了,确实是我们小妹的疏忽,当时是两个人在买东西,装错了,他的排骨装到另一个人的袋子里,别人的就装到他的袋子里了。
但是对于王先生提出的赔偿要求,林师傅并不同意。
王先生:我要求按照消费者保护法,十倍赔偿。
林师傅:报警处理吧。
在现场,多名超市员工对双方进行了劝解和协调,林师傅也再次对王先生道了歉,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林师傅:我道歉,不好意思。
王先生:那就这样,这个排骨你们给我退了,然后再多赔我一元钱,当作教训。
林师傅:可以。
至此这个事情也算有了一个圆满的解决,在这里小编也要提醒一下:
因为商家粗心、时间仓促等原因,导致商品标价与实收价格不符的情况会在一些小店或超市里出现,这容易给消费者带来不快,也会给商家自己带来麻烦。小编提醒商家,在调整价格时和结算时,一定要非常仔细,以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同时,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广大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要看清价格,记得核对收款金额,一旦发现商家 " 特价不特 "" 低标高结 " 时,要保留好照片视频和收银小票等有效证据,及时与超市卖场交涉,并有权要求按 " 低价 " 付款。如果经营者存在商业欺诈嫌疑的,可及时拨打 12315 维权热线或 12345 市民热线进行反映,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