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顺走一袋麻球被罚两万八?坐等吃瓜……

超市购物“顺手牵羊”一袋价值15元的麻球,被“防损员”带到办公室。“公了”还是“私了”?害怕报警后自己丢了工作,她只得交了2.8万元的“罚款”,万万没想到,法院的判决让结局大反转......

贪小便宜顺走麻球被抓现行

姜某是一名在杭州打工的保姆。2018年10月的一天,她来到雇主家附近的超市购物。

看着柜台里油光光的麻球,姜某仿佛闻到了香气。为了贪个小便宜,她偷偷掖着价值15元的一袋麻球,在其他商品结账时顺带着藏了过去。没想到这一切都被超市的监控拍了下来,正当姜某准备离开时,自称超市防损员的徐某叫住了她。姜某马上意识到事情败露,慌乱之下只能跟着徐某走进了超市的保卫部。

价值15元要罚两万八?

看着保卫部里的监控画面,姜某先是辩解自己是一时大意漏付了钱,再三追问下,才不得不承认是自己起了贪念,想要浑水摸鱼顺走麻球。

本以为事情很快就能解决,没想到徐某指着监控画面,不怀好意地说:“我们翻看了之前的监控,发现你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了,偷的东西前前后后加起来将近1400元,现在给你两个选择,要么按照超市的规定,以盗窃财物的20倍,也就是28000元赔偿;要么报警,让你的雇主到派出所领人。”说完向旁边的另一位防损员叶某使了个眼色,叶某马上接话道:“说吧,想公了还是私了。”

想到自己一旦被送进派出所,这份保姆的工作就不保了,姜某无奈选择了私了,经过苦苦哀求,最终在叶某的陪同下,前往就近的银行取了10000元现金作为赔偿。

结局很意外

回到家后的姜某越想越心疼,那些可都是自己辛苦攒下的血汗钱啊!于是她心一横,来到杭州市下城区朝晖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联系了超市,找到了徐某、叶某两人进行调查。两人很快承认了犯罪事实。在徐某的支使下,叶某将其中的9500元存入银行卡,后通过微信转账给徐某8000元,自己留了1500元,其余500元用于赔偿超市等。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被告人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叶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提醒

①勿以恶小而为之。姜某因一袋“麻球”惹得一身“麻烦”,她的亲身经历告诉我们,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千万别去做一些看似不严重的坏事。

②小偷小摸次数多了,也涉嫌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属于“多次盗窃”,可能涉嫌盗窃罪。所以做了坏事以后,即使一时逃过了法律的制裁,也会由量变引起质变,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演变成让人意想不到的后果。

③人在犯错后更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心虚会让人丧失基本的判断,徐某和叶某就是利用了偷窃者被抓现行后,碍于名誉、个人利益不想声张的心理,迫使盗窃者“破财消灾”,进而从中获利。

④利用盗窃者心虚的心理进行敲诈勒索,是严重犯罪。作为防损员,发现超市内的盗窃行为、维护超市的正常经营秩序本就是职责所在,可徐某和叶某居然动起了“歪脑筋”,让原本履行职责的正义之举“变味”,等待他们的只能是法律的制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作者:刘子嫣 制图:汐诺诺 嗯哼)

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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