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警告”是什么意思?“律师函又具备什么用途和作用?

大家可能在新闻里或者电视剧中经常看到“律师函警告”的桥段,那么,大家生活中有没有接触过这种信函呢?律师函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找法网小编为带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来看看吧!

一、律师函的性质

我们先看看百度百科上的定义:律师函(Lawyer"s letter)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

根据这个定义,我们可以明白几点:

1、律师函是表达了当事人的某种意图或者意愿。

2、律师函里包含律师的“法律评价”,大致的意思是“你依照法律必须得这样做(分析一番),不这样做我将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已通知律师)”, 有些人把这“形象”地形容成是一封合法的“恐吓信”,当然这是俏皮话,但却揭示了律师函具有心理底限预警功能,很多时候是以一种合法的姿态作出的强势的意思表示。

二、律师函可以做什么用途?

第一,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一般的债务诉讼时效为三年,很多债权人经常拖着拖着就把这个时间给忘了,即便偶尔想起,发信息或打电话向对方催债,但是由于更换手机的频繁,许多催债的证据也不知不觉地就丢失了。

所以,如果在诉讼时效之内,让律师发送律师函,律师函就可以成为债权人主张债权的证明,它比聊天记录更加具备法律效力。因为它是由律师出具的,律师的职责就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督促对方履约。

律师函的出具,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督促对方履约。律师函的出具,要比当事人的私聊更加正式。基于律所的地位和律师的身份,律师函更容易引起对方的正视。

第三,先礼后兵。

老赖有很多,因为他们已经不需要面子了。可是,很多人还是需要面子的。

在纠纷还未正式爆发的时候,通过律师函的方式向对方进行催告,会比法院的传票更加温和,也更容易让人接受。此时,双方更容易坐下来好好协商,讨论下问题该怎么解决。

如果实在不行,再进行诉讼,只要对结果没有太大影响,也还是来得及的。毕竟,诉讼牵扯到的事务会更加复杂,时间拖的也会更长,对双方来说,不到万不得已,其实不是很有必要。

第四,制止不法侵害行为。

在商务活动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不正当竞争或者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形。当然,有些是无心的,有些则是有意的。此时,可以通过发送律师函,告知对方存在不法侵害的事实,督促对方停止不法侵害行为。前面说过,律师函是比较正式的法律文件,他会给对方造成一定的心里压迫。大部分企业会认真去考虑自己是否真的侵权,如果是,继续侵权会给自己造成什么影响。如此一来,很多企业便会自觉地停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第五,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当出现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等情形的时候,另一方可以通过发送律师函的方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三、写在最后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治的逐渐进步,律师函的功能也越来越强了,签发律师函的程序也越来越规范。而有些朋友会关心律师函的价格,据说一般价格是两千左右不等,看你的律师函的难易程度,以及案件复杂程度。确切具体的价格,大家有需要的话可以咨询律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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