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俗语,可在雷山法院近日办结的四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却让人看到“子债父还”的反例,该案被告李某为了躲避债务整整消失一年,硬生生把父母逼上了为子还债之路。
2017年,李某和唐某新、李某某、杨某、唐某杰分别签订了道路硬化建设运输车包月协议书。期间,李某分别支付了四人部分款项,但从2018年9月起,李某便无法联系。2019年9月3日,唐某新四人一纸诉状分别将李某告上了法庭。雷山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案件的干警立即驱车到李某老家住址进行送达,在几番打听寻找后,只找到了李某正在深山中辛苦劳作的父母。据悉,两位老人常年靠烧炭维持生计,收入较为微薄。得知儿子李某欠钱未还被诉至法院后,二人对儿子不守诚信的行为既愤慨又无奈,因为他们也联系不上儿子,并承诺将及时筹钱替儿子还清欠款。
2019年9月17日,该院主审法官引导原告及被告父母进行庭前调解,在耐心的释法析理工作中,李某父母自愿先付8000元,分别支付了唐某新、李某某、杨某、唐某杰各2000元,并重新书写借条,表示愿意在明年底前替子偿还其余借款。被告父母也表示,希望儿子在摸爬滚打的人生经历中能吸取经验教训,坚持诚信为本,少交失败学费,勤劳苦干,踏踏实实做人做事。同时感谢法院牵头让双方达成和解。至此,双方于庭前达成还款和解协议,唐某新等四人撤诉,该案得以圆满审结。
(图为当事人和解撤诉)
来源:雷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