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手机偷拍外传涉密文件导致泄密被刑拘!

保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任何时候均不容忽视。保守秘密就是保国家安全、保单位发展、保家庭幸福、保个人前途。

经区党委保密办、区保密局授权,近期,“法治西藏”微信公众号将不定期推送保密泄密典型案例,供大家参阅。希望对大家做好保密工作有所帮助。

2015年底,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境外网站刊登了一份机密级国家秘密。

经查,2015年12月,H市指挥部下发了一份机密级文件。为抓好贯彻落实工作,H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院长杨某从市委政法委领取文件后,当即转交人事科科长徐某,要求写出方案上报,徐某立即安排人事科科员周某撰写方案。同日,该院党办工作人员王某到人事科办公室,看到周某正在处理该文件,趁其不备,用手机偷拍了该文件,并通过微信发送给好友余某。余某又转发给李某,李某将照片提供给苏某翻拍。12月8日,某境外网站刊登了该文件照片,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王某、余某、李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苏某取保候审。有关部门对杨某进行了约谈;责令徐某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扣罚当月职务津贴;责令周某作出深刻检查,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内部通报批评。

案例点评:本案中,相关责任人员使用手机偷拍涉密文件照片,并通过微信发送给好友,其好友又转发给他人,短短几天时间就被境外势力刊登在网站上。一方面反映出部分工作人员思想麻痹大意,保密意识淡薄,明知有关资料属于国家秘密,仍违规拍摄,违规传播;另一方面也说明微信等综合社交媒体平台因其使用人员多、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等特点,一旦发生泄密,涉密信息往往急速扩散,危害十分严重。微信内置功能强大,满足了各种交流互动和娱乐需求,受到普遍欢迎,但对于保密工作而言,却存在泄密隐患,给保密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应引起高度警惕。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必须真正将保密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守住保密的“底线”“红线”,使用微信时,不随便添加陌生人为好友,不发布、传递涉密信息,不透露敏感工作岗位及身份信息等。

来源:西藏自治区国家保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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