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0年 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老员工,还能以虚构入职资料解雇?

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提供虚假的入职资料易构成欺诈,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法》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提供虚假信息为由认定劳动合同无效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解除,无需赔偿,而现实中还是存在很多争议。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为1年,1年内不申请仲裁,将会不予受理。那么劳动者提供假信息入职,用人单位查证后解雇,有没有时间限制呢?一段时间内没有发现就无法追究,还是说用人单位随时发现都可以解除?

工作十年后被发现欺诈入职还能否解除?

李某进入A公司已有十年光景,2014年1月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某部门科长。

2015年10月、11月李某因工作原因接连收到公司的处分。

并且公司向李某所毕业的学校核实李某的学历情况,发现了李某入职时提供的学历信息是伪造的,该校并无李某这一毕业学生。

之后公司以李某伪造学历证明欺诈入职为由向其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李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0多万。

仲裁委审理后裁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李某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司不服向当地法院提出上诉。

经过一审法院的调查,李某入职时所持毕业证书系伪造,李某在应聘资料中提供假的大学毕业证书,将学历作为入职时的有利条件,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已形成欺诈入职。

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没有法律约束力。

一审法院判公司无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李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公司招聘时对应聘者的学历并没有特别要求,公司不能证明是因为李某提供了大学毕业证才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不能以李某提供虚假学历证明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李某从入职至被解雇期间工作能力一直是匹配工作岗位的,公司没有提供李某考核不称职或能力不匹配岗位的证据,故也不能认定在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李某存在以欺诈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

虚假学历对劳动合同效力的影响应有一个合理期限,不宜在劳动关系持续很长时间后仍作为劳动合同无效或者解除合同的事由。

故中院判决撤销原判,判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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